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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了居高声自远 非是藉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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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迷人的明星老师小时候的家境,初二以前还算不太坏。爸爸有次外出从南京背回一台12寸的黑白电视,结束了我们姐弟去别人家窗外看电视的历史。
那时与现在的节目时间,唯一没变的是晚7点钟的新闻联播,呵呵,那么多岁月过去,它却雷打不动,不知道会不会一直播到我孙子的孙子那会儿?我准备立个遗嘱,家祭无忘告祖婆。
7点以前的节目有两档,都是从大约6点半开始,一个是Follow me,一个是瑜珈。我的两位漂亮的老师就是这两档节目的主持人。
先说说Follow me。
这是我第一次接受有声的外国人原声教学节目,并且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那个主持人,凯瑟琳。脸瘦瘦的,感觉特别的亲切;金色的短卷发,声音如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每周二、四、六都有她的陪伴。父亲高兴坏了,在那个小农村,没一个孩子喜欢学英语,而他的女儿却天天都跟着电视模仿大段大段的口语。可他不知道,我是被她的微笑感动,被她的幽默吸引。她是第一个让我有了想知道中国以外的国家和人的冲动。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了外国电影,外国小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外国人在我脑子里的概念就是凯瑟琳的样子,金色的卷发,瘦瘦的脸,大大的眼睛,和亲切的微笑。
这么多年过去,刚才偶然在一篇网友的文章里知道,她的名字叫Katherine Flower。人如其名,花儿一样迷人的老师。是她把西方的文化最早带给了如我这样一代贫困山区的孩子啊。不知道她现在在做着什么了,会不会想道有位来自中国的学生观众在思念着她呢? 另一个老师,就是家喻户晓,尤其女性同胞喜欢的瑜珈大师张惠兰。她的节目似乎也是6点钟以后。她总是高高吊着一根辫起来的马尾辫子,一身白色练功衣,脖子和手上戴着红色草莓果状的装饰环,或坐或卧在激流的河边一块平坦的石板上,用轻柔、舒缓的语调详细演示每一个动作。我跟着优美的背景音乐学了一些动作,还意犹未尽,跑去书店买了好几本关于瑜珈的书,把一个月的午饭钱都花了又不敢跟母亲说。可看来看去,到现在也没弄清,这张老师是哪国人。好象应该是中国人,现在可能是出国做华人了,也许哪天说来自印度也不定。按下她的国籍不提,我到是练会了几招三角猫的经典功夫。现在还时不时在家向leo炫耀。张老师现在已经成国际大师了,不仅在商业上拥有红透全球的产业,我觉得她在文化推进的领域更具有无可比拟的成功。是她把古老的东方传统介绍给西方,让西方人认识到了东方文化的神奇和瑰丽,并且迅速接纳了瑜珈。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性,她做了一份了不起的事业!
真幸运,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这样两位非凡的老师,两位杰出的女性!我以我所能做到的方式,在这里对她们表达我衷心的致敬! 飘浮在盛夏的雨里一年里,总会在最热的季节有段下雨的日子,又湿又热连绵近半月,短的也有数日。这是北方的雨季。
喜欢下雨,喜欢盛夏的雨
不似春日的细雨淅沥缠绵,也不似秋末冷雨的凄清寒凉。盛夏的雨,痛快酣畅、热烈奔放。大雨里,快干了的小河套忽然就变成了怒吼的山溪夹杂着石块枯枝滚滚而下。那种突然暴发的力量着实使人吃惊!雨过天晴,家家户户拆被子洗棉衣,哗啦啦的水边排满了老婆婆大嫂嫂小姑姑,东家长李家短便也跟着各家的衣什物件一样,都明明白白地挂满了小村庄。那时,人们之间没有距离没有隐私,谁家的被子最干净,谁家沤的粉子最差劲都会在小河边暴光。 对了,沤粉子也是夏天里的一件大事。粉子是用土豆做的。土豆收获季节刚好是在雨季开始的时候,土豆挖了,选出有伤口不能储存的来洗干净放土缸里,加水泡烂后过滤出杂质,用清水冲洗沉淀出淀粉,那是雨天常吃的一道美味。
雨天最大的好处除了吃,还有不用干活,想睡多久就睡多久。也可以坐在窗台不用担心被骂------爸爸妈妈住上屋看不到。雨帘里,芸豆和黄瓜架纠缠在了一起,吸收了饱满的水分而使它们的叶子疯长,须子冲天。新翻种的大白菜垄被雨水冲平,可怜的菜苗都长到垄沟里;院子外高高的大杨树也都肃穆地站在那里,叶子被水洗得油亮;柴草垛上南瓜硕大的叶片子被雨滴砸一下动一下,十分有趣。偶尔,几只雨燕斜刺里冲出,做个漂亮的掠飞伸展下筋骨。想来是在巢里闷太久了吧。
我也闷了,几天几夜不停的雨呢。 外面很少有人,只有牛。山角下,地头边,几只老牛站在荒野的雨里,慢慢咀嚼。雨把它那黄色的毛打成一缕一缕,不停地往下滴着水珠。路过时,它那温顺的大眼睛会盯着你看好久。我喜欢去它的附近小路和草丛,因为安全。牛的主人会给它开一条安全的小路。小路两边都是比膝还高的野草,有开着花儿的,有结着果的,都顶着湿露露的雨水,一碰便哗啦哗啦掉下水珠,粘在腿上,裙子上。空气里,还有种新鲜野草的味道。运气好的话,会遇见一片片树莓,菲红的或者紫黑的果实,坠着大滴大滴的水珠躲在深草窝里。那是一种怎样的快乐啊,即使衣裙全湿!
常常喜欢一个人在大雨天溜到野地里,听雨的声音,听深草里虫的歌唱。不远处就是那个千年的古墓,从没有感觉过它的高大,可能是附近的树太高了吧,只觉得它跟我一样寂寞。我们相看两不厌。巨大的石条也吸了太多的水份而变成了深灰色,从栏杆的空当进来,爬上去,远处高高的大禹山和山角下的一排排房屋都被雾水笼罩着,有如一幅水墨。整个小堡子除了奔腾咆哮的溪水,一切都沉浸在哗哗的雨里,寂静而悠远。这是雨的世界,是我的世界。
在它下面的草地,只有一次遇见过一个同样出来淋雨的男孩。不知道是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车放倒在草丛里,面对着山坡下面的人家,他象柱子一样站着,一动不动。他站的地方是我回家的路,不敢打扰,我远远的等了很久,可他就那样站在倾盆的雨里直到我经过他,一直没有动过一下。
又一个雨季,做完了事,撑着伞索性来到河边,看看雨里的西大河。这里不是我熟悉的小河,我熟悉的草地。可忽然的,想起来那个村庄、那些事、那些人,包括那个雨地里陌生的男孩子;忽然的,那一段已然遗忘很久的时光,都在眼前飘出来……
孙悟空式的朱传武春节的这几日没心思看花样百出的春晚,却恶补了一回闯关东。我们家也是从山东一路迁到辽宁吉林直至今日的息身之地。
看着看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迷上了传武,气得老公一见闯关东画面就转台。并嫉妒地直骂武二猪有什么英雄气。
要说这朱传武与武二郎到也真有一比,都行二,又都是英雄;但我却不喜欢武二爷,总对他没有好感。
这个朱传武我真是喜欢,眉宇间无处不在的英气、衣衫烂缕的奔走于雪地、掣马扬鞭地带着鲜儿逃跑,都满满地表现了一个帅字!就连他被老熊打得爬不起来都有一种美感。我想女人十有八九喜欢他的敢爱敢恨和始终如一的情怀。这是女人对于男人感情的梦想和渴望,这个男人,是女人心中完美的男人标准。就象是金庸笔下的杨过一样,让无数美女为之倾情。
相比之下,他的大哥就流露出了更多的真实生活中男人的面目来,自私,嫉妒,耍小聪明,贪婪和,一点儿无耻。还有一条,在我这个女人的立场上看来的,最大的缺点是,移情。他那么爱鲜儿,与她一起同生共死了好长一段时间,却在相亲时,与他的格格妻一见钟情。片子最鲜明的情节对比是两场父母安排之下隆重的婚礼,大哥的婚礼上,虽然泪眼迷离不能忘记旧情,却也是欢天喜地地承认了现实;而二哥,面对重重压力,毅然拉着心爱的女人逃出重围。只这两个场面,我想,十之八九的女性,都要转向传武了。而在之后的日子里,传武更是围着鲜儿,从山场子,水围子,到土匪窝一个劲儿地拼命;从来没有因鲜儿嫁过人(还嫁过两次),被恶霸强奸而改变过。并且不顾自己的前途与生命,一次又一次地救她,和她的土匪丈夫,直至最后去劫法场,20多年的努力,终于赢得了爱的胜利。
我想,不止我,可能大多数的女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这个人物吧。他的身上,的确有可爱的基因:不仅忠于了自己的所爱,为之保持操守,还更加热爱自己的国家。在明知道没有退路的情况下,也以一个军人所能,誓死捍卫祖国,他的死,还在关键时刻,拉回了他那差点儿做了汉奸的大哥。大衷大孝,大情大义在他的身上贯穿了始终。
但是,这样的人物,可能仅仅只存在于故事中。
看到他,就想起了孙悟空。这个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完美的理想化身。朱传武之比于孙悟空,却也不相上下,一根棍子捅破天的事,他也没少干过,这让他的母亲都叫他“活兽”。的确,他们,都不是“人”,他们身上,没有人的弱点,缺点。在现实的生活中,他们这样的人,是不存在的。
存在于生活中的,是他的大哥,八戒式的人物。总惦记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有事没事耍一点小奸小恶,不时地想想女人。
为什么我们总会连骂人也说“你这只蠢猪”呢?因为猪身上,拥有最多的人性吧。所以,女人们还是学学这位曾经的格格,接受现实,嫁给猪吧。让理想偶尔发泻一下,“来呀,笔墨侍候!”呵呵,到此为止了,老公看到,又该醋海扬波吧。
因为爱,不可以么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有那么多的气,看着看着心里就感到堵,如果我不把它们写出来,怕是今夜无法安睡。
因为看了篇《色戒》博文,说是美化了汉奸,丑化了抗日志士。这部电影现在被炒得要多热有多热,正面的反面的观点都多的数不精。想来李安赚大了,无论怎样,他都是最大的赢家。我没有看过电影版的,但,张爱玲的小说却看过。
我认识张爱玲时20岁,从她那本《十八春》开始的。那个年代,这个陌生名字从来没有在我所涉及的范围内出现过。所以也就当她是个,充其量算个什么革命女作家吧,如丁玲,冰心什么什么之类。反正我对那种革命加爱情的东西从来不感冒。现代文学史只是提到一笔。不久书店打折,其中就有这本。百无聊赖,买回一大堆,有萧红,萧丽红,三毛,还有张爱玲。这是我最后看的一本,也是最让我感动的一本。她与别人,不一样。因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张爱玲的一生故事。包括她的爱,汉奸胡兰成,也包括这本小说,《色戒》。
也许这是借了别人的故事在写自己,也许这也是一种贾雨村言。当时我们的课本上没有她的介绍,可能更多的是因了她的政治背景。爱上汉奸,情愿做他的情人,甘愿被冠以汉奸老婆的名声即使是现在,不也有人在骂吗。
真的很欣赏她。她的作品里从来看不到大事,从来没有政治。可每一字,每一个故事后面,都有严肃的主题,都有一种让人不能不选择的立场。就象这本小说《色戒》。
不敢去冒天下大不违地说汉奸也有好坏,但汉奸肯定也有妻女,也有家庭,那么肯定的,汉奸,也有人女人爱。
是女人没有立场吗?还是女人爱错了对象?或者,爱上什么人还需要原则和立场吗?身为女人,我也想不明白。现世,加著女人头上的东西是不是太多了?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我爱你,无论你在别人眼里是什么。
因为爱,不可以么?
当梨花遇到键盘
做梦也没想到梨花与键盘有一天也会如此紧密地联系到一起,恐怕制造这么有创意组合的诗人赵丽华最初也不知道自己将会成为一代诗体的创始人吧。
不知道志摩先生初创新诗时舆论界是怎样的爆炸,不过以赵诗人今时的境况推知,当时文学界的惊爆无异于改朝换代了,新诗随着新文化运动被广泛的青年们接受并流传,那是一个时代的辉煌开始。
以赵诗人当下的影响,绝没有可能跟被尊为一代诗祖的徐先生相提并论,但她却也开创了一个键盘梨花体的时代,使无数“爱好者”一夜变成诗创作者。究其原因,很简单,“我后来分析,觉得这些诗歌具有一些可以被无限复制的特点”。 诗也可以被无限复制,这个时代可能就是这样无厘头。就像当年那么多的文学青年模仿新诗一样,这键盘梨花体一时间风行网络。
但不同的,是这一次的诗歌创作不再是高雅,或者著如此类我们能想到的与诗有关的神圣了,它彻底打烂了诗的高不可攀性,高高在上性,和高贵优雅性。像一个圣洁的女神忽然被拉到站街女的位置,人人可以亲近,人人得以戏虐。我想,要说这位诗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吧。
我原本 是神圣的 缪斯
住在 高贵的 宫殿
我 没想到 当那一树梨花 被 一次又一次 的回车 击碎
她说 这只是疲劳时 的一个 哈欠
可我 却 在哈欠声里 失去了 光芒
只好 站在街边 卖梨花
无题象猪一样的过了周六和周日,睡醒了吃,吃足了睡。笔记本就在枕边也懒得去碰一下。梦里,都是很累很累的在爬,有时候是烂楼梯,有时候是陡峭的山路。而且,都是腿失去了站立和行走的功能,站不起来,只能爬,用膝盖和两手。
这样的梦,反反复复做了十几年。都怕了这个梦境,腿软的如同面条,勉强站起来也走一步就倒下。浑身的力气都用上也还只是能让膝盖以上挪动。醒来时,全身酸软,头晕目眩。
看西医看中医喝药汤吃药草…….到不是担心后半生真会残了双腿,而是怕自己出了状况,命不重要,重要的是事情还没有做完。
听过几句楞严经,说的这种情况叫痴迷,执著。世人都是太过痴迷和执著才错过佛性。想来也对,我,是没有慧根的吧。
朋友去滇西,发回一组组精美绝伦的天堂美景。 漠然间,其中的一张,让我发呆。 白的墙,黑的门里,前面是红红的花,一座午后寺庙里的侧门。不知道什么感觉,那一时,没了感觉,世界安静得象个睡熟了的孩子。 A Dearm of Death今天是教师节。十六年前我也是一个老师。十六年前的昨天,在庆祝教师节时我恋爱了。那是一次短到只三个多月就夭折的爱。 昨夜风雨交加,昨夜牙痛难忍。还好,感谢老天,它让我痛的忘了去想那三个多月的快乐和痛苦。
这是叶芝的诗,想想过往的风花,年轻的单纯,不禁潸然泪下。
A Dearm of Death by W.B Yeats 如同隔岸观火般的残忍
昨夜一直没有睡实,梦里都是满满的无助和伤悲。
一大早起来做事,路过吉大三院,看到横幅打着为白血病患儿捐助的字样,心里的难过忽然冲出,眼泪哗一下子流出来。幸好,我戴着很大的太阳镜。
昨夜,得知了风的病情。 风,是我03年认识的网友。那时,我在北京,被当作绝症给关了15天刚刚放出来,他在长春。去年,他大学毕业去了北京,我则来到长春惨淡经营着自己的业务。
生活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漂泊着,奔波着原本不算什么辛苦。不然,痛并快乐着这句话也不会那么流行到经久不衰。
可是,他,却在不久前被查出白血病,晚期。
当我确实的听到他在听筒里的话时,手都没有力气拿紧电话。我拼命的说,去住院,申请骨髓移植,我说,我可以捐助,如果配对成功。我不知道我说了什么,也许脑子一片空白,我不相信,这样的事,真的会发生!他还只是一个刚刚工作一年的阳光男孩子!
他说,医生已经告诉他,如果住院治疗,会有六个月,如果不,三个月。他问我三个月和六个月有区别么?他说他要象个男人一样的S。
电话,是他站在马路边上打来的,车的声音,旁边店里的火热声音都听的清清楚楚。
他说,路上的人们都是笑着,当他从医院出来的时候。
“我也笑着,笑到眼泪流出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就算现在S在当街,也没有谁会停下来看一眼你。” “我不会告诉我的父母,他们为供我上学,已经花光了积蓄。而且我知道我妈肯定受不了这个事实。” “所以,我绝不告诉他们,我会写信给他们我去了远方。对他们来说失踪不是S,至少他们认为,我还有机会活着。” “我是个男人,我要象个男人那样离开,我要正常的上班,我不会去等S.”
电话里的他的声音,一直是那么样的坚定和从容,虽然有点断续。我不敢相信,这是从一个二十六七岁的男孩嘴里说出来的。是的,他远比我坚强和勇敢多了。我已经泪流满面地缩在地板上了。
我不知道,能为他做些什么,只徒然地重复着,不要,不要,不要。 不要什么呢,我什么都做不了。 想告诉他,世间,不是那么样的冷漠,不是那么样的无情! 可是,我微弱的火苗传不到那个遥远的城市,也温暖不了,那颗马路边上冰冷的心。 只能是站在窗前,望着外面车水马龙的街道和五光十色的霓虹,只能看着,风中,一棵年轻的生命之光在一点一点的被熄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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